XX年朝阳危房改造实施方案2018年XX县区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更好的改善贫困户居住条件,按照省扶贫办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地危房改造(即就地改造)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最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为目标,通过政府补助、贫困户自筹等措施,开展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已改善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居住条件
二、改造范围全县各乡镇(街)已录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系统”中的贫困户,房屋等级为d级
(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认定)三、目标任务2018年10月底前,完成省下达我县300户危房改造任务
四、补助对象确定与补助标准(一)补助对象确定各乡镇(街)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危房翻建补助对象认定程序
优先选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的贫困户
通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贫困户住房等级进行认定,确定危房等级为d级(即“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的贫困户为补助对象
认定程序参照《参考文本1—7》
1(二)补助标准危房改造资金来源于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标准为每户30000元
五、改造方式及标准(一)改造方式第1页共3页1
符合危房改造标准的贫困户可自行实施翻建,乡镇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确保贫困户安全、高效、保质保量完成翻建任务
乡镇(街)可通过招标的方式统一组织实施建设;也可由乡镇(街)政府帮助改造户委托有资质的施工队统一实施建设;乡镇(街)统一组织实施建设要设立专户,资金使用有正规发票
(二)改造标准危房改造要符合基本建设要求,要采用砖混结构
改造后房屋要符合建筑面积适当、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全等要求
原则上建筑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不低于18平方米,家庭成员为1人的贫困户,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每平米建筑成本不低于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