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新)旧城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我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优化乡村卫生资源配置,理顺村级医疗机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巩固和完善村卫生室基础地位和基本功能,给广大农村居民提供更加安全、便捷、价廉、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XX省卫生厅关于实施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XX县区卫生局关于印发XX县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和道府办发【2011】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差距,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完善农村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增强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农村卫生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综合性、持续性,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推动全镇经济和社会服务效能向强镇目标跨越
2、工作目标在全镇建立以“六统一、两独立”(即统一规划布局、统一业务管理、统一人员管理、统一药械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养老保险;独立财务核算、独立法人地位)为基本内容,集基本医疗、预防、保健于一体,责、权、利相统一,硬件设施齐全,运营管理规范,指导和监督系统健全,服务质量优质的村办镇(院)管式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为全镇农民健康需求提供有效保障
2011年9月底前完成全镇乡村卫生室一体化建设
二、基本内容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第1页共8页村民委员会和镇卫生院规划组织实施
村卫生室由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组建,镇卫生院和村民委员会对村卫生室实行“六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的一体化管理
(一)统一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