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风险评估工作方案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及不稳定因素,推进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关于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常办发[2010]14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范围与责任分工根据《意见》精神,我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具体范围与分工如下:1
由我局实施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在可研阶段由建设单位具体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相关职能科室按照管理职责实施督查
由我局负责出台的重要政策,由负责起草政策的科室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局综合科负责初查
由我局作出的重大决策,由决策的提出科室或相关单位负责社会稳定评估工作,局分管领导负责初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形成科学、客观、全面的评估报告,与项目开工报告、政策草案、决策建议一并提交局领导办公会议审议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内容和程序(一)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1
重点工程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的风险分析,包括可以预见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以及控制、化解的措施
重要政策和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政策、决策的基本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发展的影响,政策、决策的合法性、连续性、稳定性,政策、决策的出台对各方群体利益的影响和由此引发的社会稳定的风险分析,包括可以预见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以及控制、化解的措施
第1页共3页(二)评估工作的程序1
制定评估方案
针对拟报建的重点工程、拟出台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决策,由评估责任主体牵头,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