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监察与农村低保专题会发言稿同志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民政资金执法监察暨农村低保工作会。安排安排我市市民政局局长何健同志就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工作作了动员演讲,并就做好农村低保核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安排。这些都是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了请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全市民政资金执法监察暨农村低保核查工作讲两点意见。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和农村低保核查工作。刚才,市监察局局长任明高同志宣读了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工作方案》市民政局副局长杨明祥传达了4月14日市乡镇及工XX县区低收入家庭住房摸底调查工作会议精神。一、扎实做好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工作(一)充分理解民政资金执法监察工作的必要性市政府今年加强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展这项工作有三方面的必要性:一是有错必纠。有错必纠,开展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这是开展这次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的初衷。临时以来,市市、乡两级政府(办事处)和民政部门在民政资金的使用管理上,总体看是平安有效的为维护好受灾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国家高度关注民生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民政工作内容不时丰富,对象不时扩大,范围不时延伸,资金不时增多。这种大形势、大背景下,原有的工作制度和管理方式逐渐流露出一些与形势和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特别是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一些地方、一些干部已经流露出了比较严重的问题,必需引起我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二是防微杜渐。防微杜渐,这是开展这次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的目的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事关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保证他民生权利的最后一道兜底防线,尤其是救灾救济资金的使用管理,更是老百姓的救命线,一条高压线,各级各有关部门绝不能挤第1页共9页占、截留、挪用。但我个别地方、个别干部,却明知此行祸,偏向祸趋之;只看当前,不看长远;只晓得蝇头小利,不知道民间疾苦。一旦资金调度困难,就想打民政资金的主意;一旦资金明确到具体救助对象,就清查其有无历史欠帐,以前政府代其垫付资金现象,希望以此抵扣。这些都是极端危险,极端错误的要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只有通过开展执法监察等一系列过硬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才干有利于教育和保护干部,才干确保民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才干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中。三是规范管理。规范管理,这是开展这次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的目标。民政事业要实现科学发展,一条最根本的措施就是必需要加强民政资金的规范管理。如何加强规范管理,核心要把握三条:第一条,必需及时。资金的管理使用必需依照有关文件精神,安排春荒或冬令救助资金时,市必须在5日内办结,乡镇办必须在10日内将救助资金发放到灾民手中。第二条,必需真实。资金的发放必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村委会在接到乡镇办救灾粮款分配数后,必需在1日内完成救济对象的确定和救济数量分配并对其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无异议的方能发放救济粮款。同时,乡镇办及村委会要大力推行临时救助卡制度,妥善保管灾民申请书、村民代表评议会议记录、救济人员公示榜、发放救济粮款灾民签领表等原始资料,不准代领救灾粮款,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人员可由村委会指定人员领取,并监督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及时、足额落实到户、落实到人;第三条,必需严格。资金的管理使用必需建立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严格控制的长效机制,确保平安、规范、有效,防止出现挤占、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等问题,防止出现优亲厚友、以权谋私、悖理违法等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每年不得少于两次组织人员督促检查下级救灾款安排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对不按时分配下拔救灾款物、截留、挪用上级下拔救灾款物、发放救灾款物帐目不清,手续不完备、短斤少两、导致发生非正常情况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必需严肃追究责任,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