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级长发言稿法制报告会发言稿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应邀给同学们讲一节法制课,希望在大家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更是抛砖引玉
我想在座的同学绝大部分今天下午都不愿意来听这场报告,为什么呢
因为连我本人也不愿意有更多的法律来约束我,限制我,我也想拥有绝对的自由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我们从内心里不想接受的东西却不得不去接受它,法律就是一种
就像在座的许多同学讨厌数学、英语这两门课一样,你讨厌它,你还必须去接受它,去爱它,去努力学它,就像《乡村爱情》电视剧里面所说的是“必须的”
我想和大家交流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有关法律常识的几个问题:1、我想说一下法是如何解释的这个问题,同学们平常学习中遇到法字开头的成语很多,如法外施仁、法力无边、法网恢恢,法脉准绳,法出多门,法灸神针、法不徇情、法无可贷等等
那么法是什么意思
有无数种说法,汉语中的法字,古代写作,在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去字是“神明裁判”故事里的一头刚直的独角神兽
传说当双方打官司时,审判官便把独角神兽拉出来,它的角去顶撞谁,谁就是不直者,谁就败诉
律字是“均布”即“不偏不倚”的意思
由此可知,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平、公正”,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2、我想给同学们介绍两条与青少年关系最密切的法律:一条是:《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以下第1页共6页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另一条是:《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