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望一中联合开办“富基春晖班”实施方案城望一中联合开办富基春晖班实施方案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的需要,构建和谐社会,长沙慈善会、富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决定与城望一中、浏阳一中和宁乡一中合作,资助兴办富基春晖班。为使该项工作能够公开、公正、公平地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的和意义开办富基春晖班,是长沙慈善会和富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教兴国发展战略,不断探索救助形式,打造慈善助学项目新品牌的民心工程;是为家庭特别困难、品学比较优良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提供继续学习机会,帮助他们顺利完成高中学业的希望工程;是推动慈善教育进学校,将慈善文化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人格,使他们成为传承慈善事业使者的德政工程。二、资助方式(一)从2013年8月开始,富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城望一中、浏阳一中和宁乡一中高一年级各开办一个富基春晖班,帮助180名家庭特别困难、品学比较优良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完成高中学业。(二)每班限定60人,富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每年资助经费30万元,通过长沙慈善会每学期为每位受助学生解决学费和部分生活费2500元,连续资助三年。城望一中、浏阳一中和宁乡一中配套减免春晖班每人每期住宿费、杂费1200元,连续减免三年。三、经费发放办法(一)每位受助学生三年共得到富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5万元的资助,分六个学期发放,每个学期2500元,由长沙慈善会直接打到受助学生银行卡上。(二)每位受助学生三年共得到学校减免的经费7200元,每个学期1200元,由学生在缴纳学杂费时抵交。四、资助对象及条件第1页共5页(一)资助对象为当年考上城望一中、浏阳一中和宁乡一中的家庭特别困难、品学比较优良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学校招生区域为主(超过80%)。(二)受助生的具体条件:1、初中毕业时思想品德综合评价优良。2、初中毕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达到城望一中、浏阳一中和宁乡一中录取等第。3、家庭经济条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1)生活无依靠的烈士子女、孤儿;(2)城乡低保家庭子女;(3)贫困优抚对象子女;(4)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子女。五、资助对象审批程序(一)个人自愿申请。本着自愿的原则,城望一中、浏阳一中和宁乡一中择优录取后,受助学生必须先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1、本人书面申请;2、毕业初中出具的思想表现综合评价报告;3、低保证或者由户口所在村委会(社区)出具并经乡镇(街道)、县(市、区)民政局审核盖章的家庭经济状况困难证明材料。(二)学校初审。城望一中、浏阳一中和宁乡一中根据申请学生提供的申报材料,按拟资助人数的120%确定初步名单,上报长沙慈善会和富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三)调查核实。长沙慈善会、富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学校联合组织人员对所有初审资助学生进行家庭情况调查。学生户籍地属于市外较远无法直接调查核实的,可以委托当地民政部门调查,由当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家庭经济状况特困证明材料。(四)媒体公示。调查核实后的审核资助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市、县党报党刊和长沙慈善网上公示三天,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和师生监督。(五)审批。长沙慈善会、富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初第2页共5页审名单和调查结果,结合公示期间群众的举报,符合资助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回学校。空出名额原则上作废,学校要求递补对象的,按上述程序另行确定。六、资助对象的取消和变更受助学生出现以下情况的,经长沙慈善会和富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核实后,取消其受助资格。(一)申报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二)达不到规定的家庭特别困难、品学比较优良条件者;(三)在受助期间受到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法律制裁者;(四)期末学业成绩未达到本年级前50%水平者;(五)在高中学习期间家庭经济状况得到改善,家庭经济能力足以承担学习费用者;(六)长沙慈善会、富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况。七、承办学校责任和义务(一)配套减免春晖班学生每人每年住宿费、杂费共2400元。(二)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招生政策,按照富基春晖班的特困、优良招生原则,作好宣传,把好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