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为动力,全面提高民政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作风建设,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通过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促进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树立民政为民良好形象
二、监督内容1、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和决定情况;2、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履行职能、完成任务、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情况;3、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民生和社会问题;4、部门行政执法情况;5、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法纪、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6、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情况;7、公墓建设与管理情况
三、方法步骤(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20日-7月10日)1、成立区民政局自觉接受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区民政局自觉接受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2、邀请区政协领导及民主监督员听取民政工作汇报,提出工作指导意见;(二)查摆问题阶段(7月11日-8月31日)1、支持配合政协民主监督员开展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工作,主动邀请民主监督员参加民政重点工作会议;主动邀请民主监督员参加农村养老问题、公墓建设与管理等热点工作调研,为民主监督员开展走访调研、摸排问题等工作提供各种便利和条第1页共3页件;定期向民主监督员汇报本系统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主动邀请民主监督员参与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支持配合民主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活动
2、认真开展自查活动
各股室、二级单位结合实际,深入查找在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扎实有效的改进措施
3、及时向派驻民主监督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发现的问题和边查边改情况,认真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
(三)整改落实阶段(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