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对困难群体实行日托看管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镇创建全国建制镇示范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秘〔2015〕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留守老人等困难群体生产生活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镇财政资金中列支专项资金,对留守老人等困难群体实施日托看管项目服务,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急困难群众之所急,帮困难群众之所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解决留守老人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二、实施背景近几年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留守老人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特别是**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对全镇困难群体实施了产业扶贫、金融帮扶、政府兜底等帮扶政策,发放了补助金,给予了特别救助。目前,在前期各项帮扶政策实施的前提下,仍有部分留守老人受身体条件限制,日常生活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为了统一理顺留守老人等困难群体生产生活重点保障工作,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对留守老人等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即:对留守老人等困难群体,实行亲戚、朋友、邻居日托看管服务,镇财政采取发放补助金的形式,将资金打卡发放至留守老人等困难群体账户,留守老人等困难群体向提供日托看管服务的上述几类人员支付一定服务费用,从而为留守老人等困难群体提供生产生活保障。三、实施标准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体,按照100元/户/月的标准对花费的服务费用进行支持,按年度一次性打卡发放,并实行第1页共2页动态管理。四、工作程序留守老人等困难群体由各行政村进行摸底、排查、初审、公示,以村为单位统一上报镇民政部门,经民政部门复核并报镇党委、政府研究后,由镇财政统一打卡发放补助资金,所需经费从《**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镇创建全国建制镇示范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秘〔2015〕133号)中规定的“社会保障与救助”条目列支。五、有关要求(一)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要如实提供所需情况,配合摸底调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二)对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营私舞弊者,或延误救助时限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予以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追究刑事责任。(三)对骗取项目资金的,由镇纪委牵头调查,并依规依纪处理。(四)本实施方案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由**镇建制镇示范试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