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妇幼卫生工作水平,如实反映我市妇幼卫生工作情况,更好地为政府和卫生管理部门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组织1、建立领导小组组长:*成员:*2、聘用质控员县级质控员:*乡镇街道质控员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专职妇、儿保医师
二、建立质量检查制度1、利用例会相互交流各项妇幼保健工作信息
2、每季组织一次全面质量检查
三、质控内容1、对妇幼卫生指标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核查生命指标以及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
生命指标包括:活产数、新生儿死亡数、婴儿死亡数、1—4岁儿童死亡数、孕产妇死亡数、死胎死产数及7天内新生儿死亡数
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等
2、各类报表、卡册填写的正确性、完整性、规范性及数据来源真实性检查(包括原始报表与电脑报表核对)
四、质控范围1、每季对直属单位的妇幼卫生信息进行质量控制
2、每季至少对1/4的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选择2个村(居委会)的妇幼卫生信息重点进行质量控制
3、各乡镇(街道)要全面开展自查,自查范围包括所管辖的全部村(居委会)的妇幼卫生信息
五、质量检查方法1、数据资料检查
包括自查、互查、抽查等
(1)村或乡工作人员填写原始资料后,应认真核对,进行第1页共2页自查,发现错误及时改正,保证数据资料表卡的完整性及正确性
(2)镇、街道卫生院每月组织村保健员或计生妇女干部对活产数、儿童出生登记、花名册、死亡报告卡、孕产妇、育龄妇女死亡情况进行相互督查
(3)直属医疗单位每月上报妇女儿童出生、死亡等各类信息并做好原始档案记录
(4)市妇保院每月收集属地综合医院的活产数、围产儿死亡数、出生数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利用每月妇幼例会,与乡镇妇幼人员相互核对、完善报表内容
2、漏报调查:组织质控组有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