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监〔2012〕107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松纪〔2013〕17号)要求,县卫生局决定在卫生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建设工作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建设,探索符合卫生部门和岗位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办法,把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以标准规范促巩固深化、以重点突破促创新提高、以典型示范促整体提升,不断提高卫生系统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切实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二、示范点确定在巩固去年“全覆盖”成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动态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建立一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1、县卫生局机关作为全县防控工作示范点10个重点单位之一,县中医院作为卫生系统的防控工作示范点,进行廉政风险重点防控规范化建设
2、其他未列入示范点建设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根据实际,完善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通过典型示范提升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三、工作步骤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建设从7月20日起至11月30日结束,共分为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完善提高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至8月5日)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廉政风险防控示范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人员和工作时限,并于8月10日前报县卫生局监察室
召开动员会,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详细解读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目的、意第1页共3页义、内容和基本做法,统一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抓好任务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6日至9月30日)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回头看”活动,进行总结回顾,分析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