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的指导意见》XX县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县直机关推行党员积分星级管理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激励单位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现结合单位实际,就推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推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总的要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细化“四讲四有”“四个合格”标准要求,量化党员日常行为现实表现,建立健全党员日常评价激励机制,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强化对党员的硬性约束,着力破解党员日常管理难、作用发挥难、不合格认定难等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立足岗位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争做新时期**好党员,为实现“走在前列,争创强县”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实施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党员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中共正式党员。对因年龄偏大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的党员,本人可提出申请,经党支部批准,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的,可不列入实施范围。三、具体要求对党员实行积分制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每名党员进行考核管理。积分由基本分、民主评议分、奉献分、扣减分和一票否决五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分80分,民主评议20分,奉献分不设上限,扣减分不设下限。被一票否决的,总得分为0分。积分制管理以一年为一个周期,上一周期积分不计入下一周期。具体管理办法如下:1、日常考评基本分(80分)重点围绕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履行义务、服务群众、发挥作用等四个方面,对党员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细化量化。第1页共5页(1)参加组织生活方面(20分)。参加“三会一课”“固定学习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自觉交纳党费、接受民主评议、转接组织关系,参加上级组织举办的各种教育培训或其他党组织安排的会议和活动等。(2)履行义务方面(20分)。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保守党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安排,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责任担当,遵守部门规定、行业相关标准及地方有关规定,开展公开承诺认真践诺等活动。(3)服务群众方面(20分)。宣传党的主张,反映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联系服务群众,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作风建设扎实,工作效率提升;设岗定责,主动认领并认真履行;开展志愿服务等。(4)发挥作用方面(20分)。积极践行党员干部“十要十不准”,带头当先锋、做示范;带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在生产、工作、学习、生活一线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2、民主评议(20分)党支部每半年组织一次党员评议,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对每名党员表现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打分,计入党员积分。3、奉献分重点看党员在参与中心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主要体现为党员在“三引一促”、“结亲连心”服务群众、联系服务企业、结构化研讨、志愿服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参与机关文化建设、推进机关文明建设等情况。4、扣减分与基本分相对应,主要根据党员不履行党员义务、侵害群众利益、不认真承诺践诺等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扣减分。5、有下列情形的,执行一票否决。(1)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持怀疑态度,发第2页共5页表不当言论,信仰宗教、搞封建迷信或参加“xx功”等邪教组织的党员;(2)服务意识淡薄,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的党员;(3)不执行党的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党员;(4)越级上访经查属实或组织、煽动集体上访的党员;(5)违反党的廉洁自律规定、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参与“黄赌毒”的党员;(6)存在违法违纪问题、被有关执法执纪部门处置处理的党员;(7)其他经上级党组织认定属于重大问题的党员。四、党员量化积分程序以党支部为单位,成立党员奉献积分工作考评小组,按照“党员申报→支委会初评→党支部考评→汇总备案”四个步骤对党员进行跟踪考评记录。1.党员申报。党员每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