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江河整治方案实施江河综合整治工程,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水利事业发展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将有效解决江河防洪薄弱问题,促进沿江两岸经济循环发展,提升群众生活质量,为“一江清水供北京”提供有力保障,是一项事关陕南突破发展全局的重大水利工程
为迅速启动并顺利实施我市江河综合整治工程,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和责任分工市江河综合整治工程规模大、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要举全市之力,采用“政府统领,县为主体,分部门实施”的模式开展江河综合整治工作
(一)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市上成立市江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工程规划、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水利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水利、发改、财政、工信、城规、国土、住管、环保、交通、旅游、林业、科技、公安等部门及沿江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滨江XX县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局长兼任,工作人员主要在水利系统内部抽调
沿江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确保工程建设任务按期完成
(二)明确职责分工1
市、县分工及责任江河综合整治工程由市江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具体负责项目总体规划编制、中省补资金下达、市级配套资金筹措、督促检查沿江各县区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各县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实施所管辖河道的综合整治工程,具体负责所辖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各专业总规、控制性详规编制、县级配套资金筹措、项目建设管理、施工用地征用和建设环境保障等工作
项目建设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县区第1页共3页政府主要领导对工程建设工作负总责
市“一江两岸”办公室负责实施其管理范围内河道综合整治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市水利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市江河整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