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项目安质82号签发:会签:核稿:拟稿:关于印发《中铁十四局长株潭项目部拌和站及试验室信息化管理规定(试行版)》的通知各工区、中心试验室:为了落实《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铁建设〔2009〕154号)以及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湘城安发〔2014〕4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拌和站及试验室标准化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项目部组织编制了《中铁十四局长株潭项目部拌和站及试验室信息化管理规定(试行版)》,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3月11日中铁十四局长株潭项目部1FAX传真拌和站及试验室信息化管理规定(试行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铁路总公司《铁路工地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3号)、《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4号)、《铁路工地试验室和拌和站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工管办函〔2013〕300号)、《铁路工程拌和站及试验室数据接口暂行规定》(工管办函〔2013〕381号)以及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湘城安发〔2014〕4号)等文件精神,执行信息化管理有关规定,统一标准、规范流程、强化监控、推进项目部拌和站、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拌和站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采集生产过程数据,运用传输、存储、统计、分析等手段,达到混凝土生产过程监控及质量追溯的目的,确保混凝土质量
第三条试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够实现试验结果自动计算及判定,重要试验数据自动采集和实时传输,具有提醒、分析、统计和监控等功能,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试验过程规范、结果能够追溯
第四条拌和站、试验室信息化分为管理平台和采集操作平台
第五条拌和站、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除应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拌和站、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