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工作目标考核指导方案为落实好我局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都能按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根据局长办公会“抓作风、抓工作、抓学习,提高工作效率和提高工作质量”的精神,做好对工作的督查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贯彻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局下发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我局的年度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管理的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
督促各职能科室对计划任务和专项工作及时圆满地完成
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的水平,在工作中创出亮点,争先创优
二、督查考核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一)督查、考核制度的建立建立局周督查、月工作目标考核制度
对各被考核单位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二)督查、考核制度的落实1、成立局督查考核领导小组
成立以郑新昌局长为组长的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对各科室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周督查和月考核
2、督查、考核内容
(1)、周督查内容:本周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分重点工作和其他工作
(2)、考核本单位应完成的月份工作任务①、上级对被考核单位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中本月份应完成的任务(计划工作);②、上级本月份对被考核单位下达的单项任务(单项工作);③、上级本月份给被考核单位临时交办的工作(临时工作)
第1页共3页(三)督查、考核形式1、周督查:采取结合工作实绩、查阅各单位上报的《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表》的形式
2、月考核:采取查看被考核单位工作档案资料、听取被考核单位汇报及对考核对象现场提问等形式
(四)督查、考核方法1、周督查方法:各科室将经各分管局长审阅的《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表》,每周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汇总,并按工作重要程度排序、分级通报和上报
2、月考核方法:被考核单位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