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打黑扫恶工作方案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的部署,按照市、县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十七大会议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全县经济发展稳定大局,建设平安、和谐莲花,服务和保障全民创业、招商引资,推动率先崛起目标,为实施“四区战略”打造名副其实的“莲花之乡”创建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
按照市、县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要求,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有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县司法局成立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
具体组成人员如下:组长:贺中进(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李治华(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小玲(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金福元(党组成员、副局长)成员:郭建钢(局基层股股长)冯金生(局法宣股股长)陈芳(局办公室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宣办,郭建钢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和部署,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整理、报送信息材料
三、任务目标(一)认真组织好律师的刑事辩护工作,确保法律正确实第1页共4页施
要求律师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尽职尽责,全力作好刑事辩护工作
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刑事辩护和代理,律师事务所要在人员、时间上优先安排
律师接受涉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刑事辩护和代理,须经事务所主任批准
办案律师在辩护中要坚持“两个基本”(即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履行辩护职责,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制度,不断提高刑事辩护的质量
严格遵守看守场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