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试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三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硬件设施1第三章软件系统3第四章运行与维护18第五章系统安全20第六章培训与岗位要求23第七章检查与评估24第八章附则2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信息化是中医医院现代化的基础与前提
为了加强与推进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规范中医医院信息工作,提高中医医院信息化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是:适应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医药卫生改革发展的形势,以病人为中心,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通讯等),充分体现中医药特点,提高医疗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满足患者与医院管理的多种需求,促进中医医院持续快速稳定发展
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应遵循“整体规划、合理投入、小步快走”的原则积极实施
第三条中医医院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
成立由主管领导和相关科室组成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将信息化工作列入医院建设的总体目标,并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四条中医医院要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经费投入,主要用于设备购置、软件开发、系统维护和人员培训
要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信息专业人员,信息科计算机人员内应有信息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建立医院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医院内部信息资源整合,优化配置,提高效率,避免重复投资和浪费
第五条中医医院在信息化建设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执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相关部委制定的有关行业标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分卷颁布《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
本规范适用于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医院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商、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监理单位
民族医医院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二章硬件设施第六条硬件配置基本原则医院信息系统的硬件设施主要指:中心机房、网络设备、服务器、客户端等
可靠性和稳定性是硬件配置的重要指标
一、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
二、整体设计、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