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进城入镇搬迁安置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精神及《**省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进城入镇安置,加快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进程,实现“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的攻坚目标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委、州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易地搬迁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两年脱贫攻坚目标,积极鼓励部分因生态环境脆弱、生产用地缺乏、发展后劲不足而难以脱贫的贫困户进城入镇、易地搬迁安置,并采取最低生活保障、务工增收、土地流转等保障政策,确保安置对象“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原则
坚持在政府主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进城入镇易地搬迁安置,确保扎实有效
(二)群众自愿原则
充分发挥广大贫困户主体作用,鼓励自愿申请参与进城安置
(三)财政补贴原则
对自愿进城入镇的安置对象,按照易地搬迁政策给予财政资金补助
(四)金融支持原则
金融部门对进城入镇安置的贫困户给予信贷支持
三、安置对象1
全县范围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比例原则达60%以上
规划范围内的危房户、低保户、地质灾害户等一般贫困户,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并公示,安置比例原则控制在40%以内
四、安置地点和面积安置对象的安置房为自行选购**县城**镇开发区内的存量第1页共3页商品房或20**年10月前能交房的商品房,面积为80平方米左右,对人口较多的家庭,人均面积原则控制在25平方米以内
为保证贫困户能“搬得出,稳得住”,贫困户享受本方案政策的安置房5年内不得转让,住建等相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过户手续
五、安置规模20**年计划安置600户,按照申报时间顺序先申请先审批,安置指标批完为止,申请时间截止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