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局务工人员培训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和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进城务工人员自身素质和职业技能,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培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使全市进城务工人员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进程中,共享城市文明
二、工作目标通过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素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使进城务工人员自身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我局成立以局长同志为组长、劳动力培训转移办公室副主任为副组长、劳动力培训转移办公室综合科、劳动力培训科、劳动力转移科、市场管理科负责人为成员的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力培训转移办公室,高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教育培训人员范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劳动能力拟在XX县区各类用人单位务工的籍农村劳动力和2012年1月1日以后已在市XX县区各类用人单位务工的非市籍人员
五、教育培训内容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主要包括职业道德规范、劳动法规、安全生产、社会治安、交通知识、文明礼仪及职业技能等内容
六、教育培训形式(一)素质教育凡拟进入XX县区各类用人单位务工的籍农村劳动力,由户口所在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开展素质教育,对经培训合格第1页共2页的发放《求职证》,并纳入劳动力资源动态管理;对已在XX县区各类用人单位务工的非籍人员,由各用人单位按照素质教育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组织素质教育
(二)职业技能培训1、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具体落实
2、用人单位应将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列入本单位职工培训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3、用人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的培训力量,为进城务工人员举办各种形式的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