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电子监察总体方案为做好全区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在全区建立健全以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目标,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契机,运用网络技术,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强化行政监管体系,促进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的提高
二、成立机构按照上级的要求,区委成立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同志为组长,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同志为副组长,区直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区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监察局,由区监察局负责组织开展区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设计、系统设备配置、运行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等工作
区直各行政审批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指定一名同志为联络员,专门负责办理项目交办的有关事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如下
区政府办负责协调做好系统的建设工作;区监察局负责提出系统功能需求方案,推进系统建设,制订行政电子监察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组织专职人员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进行实时监察,接受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对象的网上投诉、调查,并分析汇总上报监察情况;区科技局、区信息中心负责对系统建设进行技术监督和指导,并配合做好系统建设的实施;区发改局和法制局负责对区直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规范和审核,提出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监管范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工作意见;区财政局负责经费的审核及所需经费的核拨工作;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负责结合行政效能情况,制定出绩效评估办法
负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区直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本部门、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和规范,第1页共4页根据区行政电子监察系统数据传输接口要求建设本单位系统接口,并按要求报送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