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经营检查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sp),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保障动物用药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部、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统筹规划、统一要求、同步实施、严格标准”的工作方针,通过在兽药经营企业依法推行兽药gsp检查验收制度,规范兽药经营行为,强化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兽药质量诚信体系建设,鼓励扶持兽药经营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兽药零售向连锁经营发展,完善兽药流通监管措施,确保动物用药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在实施兽药gsp过渡期(即2010年3月1日—2012年3月1日)内,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推进兽药gsp体系建设和企业认证,对辖区内申请兽药gsp认证的兽药经营企业进行指导和规划,督促经营企业严格按照兽药gsp标准边实施、边整改、边规范,并逐步完善兽药经营企业的软、硬件建设,建立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行为,取缔不合格兽药经营企业,确保全市所有兽药经营企业在2012年2月底前达到gsp标准
三、实施步骤和主要工作(一)准备阶段(2010年8月—9月)1、建立完善机构
市及各县(市、区)农业局要高度重视兽药gsp实施工作,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兽药gsp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建立和完善办事机构
市农业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全市兽药gsp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具体指导协调全市兽药gsp实施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局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2、建立兽药gsp检查员队伍
兽药gsp检查员素质的高低,第1页共5页直接关系到兽药gsp认证的公平、公正和有效,也关系到兽药gsp条款能否得到有效实施
各县(市、区)推选参加省兽药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