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按照《xx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x安委办〔2017〕x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引领,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以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宣传为主线,以监管执法、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警示教育的宣传为内容,以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以预防安全事故为目标,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主要内容(一)认真开展宣讲活动1
开展《意见》宣贯活动
各县区、市有关部门、企业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贯彻落实《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带头讲,市、县区要选派专家,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进行《意见》宣讲,教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三管三必须”的理念,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安全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安监、公安、交通、住建、工信、教育、质监、煤监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认真开展“责任与担当大家谈”活动,深入本领域或本行业重点企业第1页共5页对口宣讲,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帮助企业厘清责任清单,提升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