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报告-2009年第一季度一、重要提示本报告依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作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管理人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托管人已于2009年0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未经审计
本报告书中的内容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集合计划产品概况产品名称: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类型:非限定性、开放式(条件)比较基准:上证综合指数成立日期:2005年4月28日成立规模:911,596,759
14份存续期:10年基金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三、主要财务指标和集合计划净值表现(一)主要财务指标:注:2008年1月1日本集合计划实施新会计准则后,主要财务指标作如下调整:A:增加“本期利润”指标,新会计准则实施之前相关期间内本指标的计算方法为当期净收益加上当期因对金融资产进行估值产生的未实现利得变动额;B:原"集合计划本期净收益"名称调整为"本期利润扣减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净额";C:增加“加权平均单位集合计划本期利润”
计算公式如下:加权平均单位集合计划本期利润=(PS0+∑i=1nΔSi×(n−i)n)其中:P改为本期利润,s0为期初基金单位总份额,n为报告期内所含的交易天数,i为报告期内的第i个交易日,Δsi=i交易日基金单位总份额-(i-1)交易日基金单位总份额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主要财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