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非法营运黑车方案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确保社会稳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集中整治非法营运“黑车”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对非法营运“黑车”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力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我县道路运输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通过对非法营运“黑车”进行整治,使全县道路运输市场达到“六个明显”,即:非法营运“黑车”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经营行为明显规范、经营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道路运输的投诉明显减少、道路运输经营者守法、诚信、意识明显提高
三、整治对象1、无《道路运输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擅自从事运输经营的客运车辆;2、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客运车辆;3、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出租、包车客运车辆;4、下线和报废后仍继续营运的客运车辆;5、从事窜(越)线,站外揽客等非法经营的客运车辆;6、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的客运车辆;7、未办理经营许可证的旅游车辆;8、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车和摩托车;9、有组织的“黑车”团伙;10、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和养黑车,充当黑车保护伞公务人员;11、其他损害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组织领导第1页共3页成立整治非法营运“黑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人员从县交通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公安治安大队抽调
五、职责分工1、交通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整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行动,负责受理各类举报,合理组织客运路线,督促客运企业提高服务意识,依法处罚非法营运“黑车”
2、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涉黑、涉恶和有组织的“黑车”非法营运团伙;负责查处构成犯罪的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