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整治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为依据,采取加强宣传、从严核准、强化检查、严处违法行为等特别措施,确保高考、中考期间城市环境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为考生创造良好的复习考试环境,为建筑施工噪声长效管理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专项整治的领导,区环境保护局决定成立市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三、重点监管内容中高考期间要加强以下各类环境噪声的监督管理,坚决制止噪声扰民行为
(一)商业活动中使用的空调器、冷却塔等设备、设施,其边界噪声超过规定标准,干扰附近居民学习、生活和休息的
(二)工业生产活动使用固定设备,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三)建筑施工工地产生噪声扰民的
(四)餐饮、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五金加工等产生噪声扰民的
四、措施与行动(一)划定严控时段自5月20日至6月23日为施工噪声管理“严控”期间
(二)发布通告向辖区相关单位下发《关于中高考期间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的通告》
(三)严格夜间施工许可“严控”期间以不影响考生复习迎考为前提,对夜间施工第1页共2页许可实行严格控制
5月20日至6月23日,中高考期间一律禁止办理夜间施工许可
(四)提前调查摸底在5月31日前完成高考考点周围主要噪声源(建筑施工、餐饮娱乐等)排查,并落实控制噪声污染措施
排查情况于6月2日前报市环境保护局
(五)加强值勤检查力量“严控”期间,值勤人员要坚守岗位,主动巡查,随时处置环境噪声污染投诉
在考试日期间,增加值勤力量,确保辖区内环境噪声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六)考场现场护考6月7至9日(高考)、6月20至23日(中考)考试日期间,按照市环保的方案要求保证辖区每个考点考试期间都安排至少2名人员值守
五、有关要求(一)检查人员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