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入驻发言稿察右前旗察哈尔工业园区入驻企业协议书甲方:察右前旗人民政府乙方:新疆XX县区农和滴灌地膜制造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就乙方在甲方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投资建设年产5400吨节水滴灌地膜制造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投资8937万元,在甲方注册成立XX省国云滴灌地膜制造有限公司
甲方为乙方在工业园区规划范围提供土地面积50亩,用于该项目建设,该土地“四至”界限见附图
土地出让金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项目建设的生产内容、产能、投资规模及建设期限为:内容:年产迷宫式滴灌带、內镶圆柱式滴灌带、pe滴灌带软管、pvc给水管和农用地膜合计5400吨,以及增压过滤器800套
产能:年产5400吨节水滴灌地膜
该项目总投资为89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693万元;流动资金投资6244万元
建设期限:36个月(有效施工期)三、乙方必须履行以下责任:(一)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工业园区项目入园条件;项目规划设计按照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要求操作,项目设计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设计方案由乙方具体操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二)项目建设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以及其他要求指标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该项目的具体指标为:(三)甲方提供项目用地后,乙方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开工建设
(四)该项目在甲方提供项目用地后,乙方必须在36个月内(有效施工期)完成工程建设,并在4个月内(有效施工期)投入运营
(五)未经得甲方同意,乙方无权改变该宗土地使用性质,更不能以任何形式出让、转租、抵押该宗土地;乙方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生产内容
第1页共2页(六)乙方在协议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违反本协议,甲方将按照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并无偿收回土地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一)全程协助乙方办理立项、土地、环保、建设、注册登记、消防及其他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