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民主考评服务方案为进一步营造公共服务单位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营造优质、文明、高效的服务环境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2012年度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发[2012]10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局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跨越崛起、富民强县”的奋斗目标,以提高效能、效益、效率为抓手,着力解决公共服务单位存在的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效率不高、服务质量不优等突出问题,推进公共服务单位行风建设,进一步营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优质、文明、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组织考核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坚持边考评边整改,以考评促整改,考评整改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把整改问题、强化服务贯穿于民主考评工作的全过程
三、组织领导成立局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厚永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及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四、考评单位根据县民主公共服务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2012年我局进行参评公共服务单位为:县殡仪馆、县婚姻登记处、县社会福利彩票发行服务中心、县社会福利院
五、考评内容1、服务内容公开情况;2、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情况;3、服务质量情况;4、服务效率情况;5、依法诚信经营情况;6、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六、考评主体第1页共4页共设定9个部分,即服务对象、社区市民、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代表、党外人士代表、行业主管或监管代表、其他党政机关代表、县考评领导组
七、考评评分考评评分实行百分制,其中日常督查考评10分,社会各界测评90分
考评细则由县考评办另行制定
扣分项设定:1、被县考评办在明查暗访中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服务规范、服务承诺等问题的,每件(次)扣0
2、对群众、企业投诉不认真办理的,每件(次)扣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