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成大弘晟能源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固定资产(不完整版)(试点流程仅作了一个子流程—固定资产的调拨)一、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适用于吉林成大弘晟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的固定资产相关业务,主要规范包括公司固定资产预算、固定资产取得、固定资产使用、维护及调拨、固定资产大修、固定资产清查和固定资产处置控制
二、控制目标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固定资产采购计划,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规范固定资产采购和交付使用验收程序,对企业生产比较关键的固定资产投保,保证资产安全性和完整性
3、资产使用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管理台帐,便于固定资产的统计、检查和后续管理
4、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会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日常维修、保养,将资产日常维护流程体制化、程序化、标准化,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风险,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5、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至少每年全面清查,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及时掌握资产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
6、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处置的相关制度,区分固定资产不同的处置方式,采取相应控制措施,确定固定资产处置的范围、标准、程序和审批权限,保证固定资产处置的科学性,使企业的资源得到有效的运用
三、控制职责3
1矿业分公司机电部1、负责汇总审核下属各矿的设备需求计划,根据公司现有设备进行调配,无法调配的设备则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
2、负责不定期检查各矿的设备使用及保养状况,并对出现问题的机器设备提出整改要求并在整改复查后组织进行责任追究
3、建立设备台帐,根据设备转移情况及时更新台帐
2矿机电科1、负责每周检查矿里的设备使用及保养状况,对出现问题的机器设备提出整改要求,记录整改事项
2、负责矿内部的机器设备调拨审批
3、建立设备台帐,根据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