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培训讲稿范文合集《突发事件应对法》讲稿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于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法的公布施行,标志着我国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对于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有效地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立法过程与立法背景现代社会是个高风险的社会
我国又是一个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较多的国家
每年约有20万人因此死亡,2003年的“非典”、直接经济损失3000亿元
2004年的“禽流感”、2008年江南雪灾、3
14拉萨事件、汶川大地震、三鹿奶粉事件,2009年陕西、湖南、贵州铅中毒,h1n1流感、新疆7
5骚乱事件,其影响深远,损失难以统计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起草缘起于2003年的sars疫情和2004年修改宪法
sars危机初期信息不畅、协调不灵的情形表明,一事一办或者临机处臵的经验型、应付型办法,已经不能适应处理当代危机事件的实际需要
200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早先提出要制订《紧急状态法》,后来《紧急状态法》的制订转为《突发事件应对法》,主要原因在于紧急状态是一种极端的社会危机状态,它的法律标志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民主决策体制的运行发生严重障碍,公民的基本宪法权利受到严重限制和剥夺,立法机构认为这种情况在我国发生的几率很小
而目前突出问题是局部的、不至于达到—1—极端程度的突发公共事件频繁发生,对我国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因此从有效利用立法资源的角度,优先制订一部行政法意义上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提高应对这些频繁发生的局部突发事件的法律能力
二、法律地位与法律结构第1页共8页(一)法律地位《突发事件应对法》是一部“兜底”性的应急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