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的分类:《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3
1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进行分类
并应符合表3
1名称一类二类居住建筑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住宅十至十八层的住宅公共建筑1
建筑高度超过50m或24m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4
建筑高度超过50m或24m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500m2的商住楼5
中央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楼6
网局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电力调度楼7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8
藏书超过100万的图书馆、书库9
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10
建筑高度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1.除一类建筑以外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商住楼、图书馆、书库2.省级以下的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之陋、电力调度楼3.建筑高度不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二
负荷分级:《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50052-95第2
1条电力负荷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上所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程度进行分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一级负荷: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时
2.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时
例如:重大设备损坏、重大产品报废、用重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大量报废、国民经济中重点企业的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要长时间才能恢复等
3.中断供电将影响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
例如:重要交通枢纽、重要通信枢纽、重要宾馆、大型体育场馆、经常用于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
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