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密文件家电行业的深度调研报告——授权经营调研2002年12月31日TCL集团公司第2页共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页实行授权经营的深度调研报告1997年为了妥善解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经营者激励机制等方面问题,惠州市政府与TCL集团签定了《授权经营协议书》
1、惠州市政府与TCL集团公司签定了《授权经营协议书》的主要内容1)截止到1996年12月31日前,TCL集团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资产价值约3
3亿元为国有资产,其资产所有权是惠州市政府持有
2)惠州市政府对TCL集团公司实行“授权经营、增值奖励”,即公司拥有企业经营权和决策权,在保证国有资产增长率不得低于10%的条件下,超过部分提取一定比例奖励给公司管理层
3)惠州市政府将从“净资产增长率、销售额增长率、利润增长率”等三方面来考核TCL集团公司的经营状况
若达不到要求,则第一责任人和管理层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若达到要求,则对第一责任人和管理层进行相应的奖励
4)TCL集团公司每年净资产回报率不得低于10%,超过部分奖励办法如下:每年净资产回报率增长在10%-25%,管理层可获得其中15%股权的奖励;每年净资产回报率增长25%-40%,管理层可得其中30%股权的奖励;每年净资产回报率增长40%以上,管理层可得其中45%股权的奖励
5)惠州市政府授权TCL集团公司的法人(李东生)全权负责公司的经营,该法人是本协议书的第一责任人,并直接承担公司经营状况的所有责任
6)作为本协议书的第一责任人(李东生)应向惠州市政府缴纳“风险抵押金”现金50万元
7)在本授权经营协议书结束时,TCL集团公司能够达到惠州市政府对其的考核指标,则惠州市政府将返还公司第一责任人(李东生)所缴纳“风险抵押金”
8)惠州市政府授权李东生为国有资产代表,负责监督TCL集团公司对国有资产营运状况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