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制浆造纸行业工艺流程规范导引(试行)造纸行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原材料产业,同时也是植物资源消耗高,能源消耗高,对环境影响十分敏感的行业
为了促进福建造纸工业向管理科学化、技术现代化、资源节约化、生产清洁化、环境友好化、规模合理化方向发展,引导制浆造纸企业,特别是引导中小企业和新建企业的管理人员制订和实施科学的工艺流程规范,特制订本《导引》
一、制订制浆造纸工艺流程规范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浆造纸工厂工艺流程规范的制订既要遵守一般工商企业都要遵守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还要遵守行业政策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政策规定
必须遵守的主要行业政策和规定有: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造纸产业发展政策》公告([2007]第71号)
2、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及配套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3、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公告([2007]第57号)
5、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GB3544-2001《造纸工业污水排放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修订的公告》(环发[2003]152号)
6、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T18916
5-2002《取水定额第5部分:造纸产品》
7、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关于淘汰落后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生产能力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7]2775号)
以上政策规定的要点是:1、新建、扩建制浆项目单条生产线起始规模必须达到:化学木浆年产30万吨、化学机械木浆年产10万吨、化学竹浆年产10万吨、非木浆年产5万吨;新建、扩建造纸项目单条生产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