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文件川庆生运发〔2010〕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信息收集规范信息汇报制度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川庆钻探工程公司生产信息汇报的及时、准确、有效性,实现公司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现对川庆钻探工程公司生产信息汇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严格遵照执行。一、正确认识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生产信息收集、整理、传递工作信息收集、整理、传递是各级机关、单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发挥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管理和参谋助手作用的重要体现,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川庆钻探公司建设一流的综合性油气工程公司这一中心,切实加强生产信息收集、整理、传递工作,努力为企业领导及领导机关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准确、及时、实用、全面的信息服务。二、认真加强信息收集、整理、跟踪、反馈,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实用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掌握各类信息动态,对收集到的信息一定要有跟踪、检查、落实、反馈,做到有始有终。基层单位信息上报一定要突出体现在“快、准、实”上,要确保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要严格按照各类信息上报时间要求,及时向相关单位、部门报送,切不可瞒报、谎报,确保各级管理部门、各级领导能够及时作出准确判断,从而制定和下达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各施工、作业单位对上级安排、下达的各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一定要有安排、有落实,对安排、落实、处理情况要有信息反馈。生产运行方面,钻井生产动态每天上午10点之前报公司生产运行处。测井、井下、物探、钻前、重点工程建设和运输等生产动态及对外工程项目施工进展每周五上午12点之前报公司机关生产运行处。当生产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随时向上一级职能管理部门汇报,各级职能部门随时跟踪、监控现场情况。工程技术方面,严格按照《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工技处发〔2009〕7号),以及《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程事故、复杂管理办法》(工技处发〔2009〕6号)中有关汇报时间、内容、程序等要求执行。事故复杂井情况除每天正常生产汇报之外,同时在每天上午10点之前报公司工程技术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川庆质安发〔2008〕19号)中规定的报告时间、程序要求执行。根据事故分类和分级,由各单位及有关部门、人员向上一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汇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严格按照《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川庆办发〔2009〕16号)规定执行,既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上报公司对口管理处室,不得晚于3小时(由归口管理部门)上报地方政府,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和原因、后果、教训。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主要包括: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信息。三、严格遵循生产、安全事故及应急事件逐级汇报程序,提高生产管理及应急事件处理效率各级、各部门在生产、安全事故及应急事件信息汇报上,必须严格执行逐级汇报制度。基层单位(如钻井队、试油队、录井队、固井队,以及各种施工作业队等),向川庆钻探工程公司所属单位机关生产运行部门和各归口管理部门汇报;川庆钻探工程公司所属单位机关生产运行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再向川庆钻探工程公司生产运行处和归口管理处室汇报,同时向本单位分管领导汇报;川庆钻探工程公司生产运行处和归口管理处室向分管领导汇报。信息汇报流程详见附件。对重特大事故或应急事件信息,在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逐级汇报的同时,按照事故级别、应急事件种类及相应的应急预案要求,可同时向上一级归口管理部门、或分管领导汇报。涉及对外发布的信息,必须按照川庆钻探公司有关要求和规定程序,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对外发布,任何个人无权对外泄露。四、各单位要建立信息汇报管理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努力提高信息管理水平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收集、整理、传递的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汇报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及奖惩,明确各级责任,确保上报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