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项目说明、技术规范一、项目说明1
供应商应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采购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货物的设计、制造(包括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需要供应商安装的,应明确报出安装价格)、调试、主管部门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供应商所报货物的技术指标应符合本章技术规范的要求,若有偏差须在报价文件中《技术条款偏离表》予以说明
若没有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或注明“无偏离”字样,即视为供应商声明其所报货物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工厂测试和性能保证供应商必须保证的测试性能与报价时提供参数相同;如有误差,应该在报价文件中明确注明可能存在的误差范围
指导与安装供应商的技术代表在接到买方的通知后,在24小时内应到达设备安装工地,在正式开始安装以前,对设备安装位置处的土建尺寸进行复核
需要指导安装的从设备开始安装,供应商的技术代表到工作现场进行工作,需要指导买方安装、检查,提交安装完毕的证明;需要供应商安装的,在正式开始安装以前,派安装人员朱进工地对设备安装位置处的土建尺寸进行复核,并进行施工
安装费用及其他一切服务费用自理
供应商不管指导安装还是全部安装都应协助进行调试运行和配合其它设备联合试车,负责该设备进行启动前的培训和工作现场培训以及提供设备的操作规范
售后服务供应商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提供全天24小时服务
出现故障,卖方技术人员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确保24小时内修复
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提出详细的本地化的售后维修服务方案
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中的条款做到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