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全称):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受托人(全称):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1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总则)一、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人: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受托人: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三、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地点:规模:招标规模:总投资额:四、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五、合同价款代理报酬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收取费用[100万元以上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法定收费标准下浮20%计收;100万元以下工程招标代理费按法定收费标准计收]
本工程代理报酬暂定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各分项招标代理报酬按各分项完成的招标内容相应计算金额,分项支付
)2六、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本合同附件
七、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九、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十、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委托人:(公章)受托人:(公章)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住所:清河东路319号西副楼六楼3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电话:84640312电话:传真:84640312传真:开户银行: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