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建京石客专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单位:京石项目部安检科编号:TTJSKZAJ-WJ-08编制:康建军审核:批准:2009-01-16发布2009-01-16实施中铁六局太原铁建京石项目部发布中铁六局太原铁建京石客专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三、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四、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五、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六、工程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七、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八、安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九、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十、质量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一、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二、物资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三、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十四、财务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五、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十六、调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七、领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十八、机械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九、混凝土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十、混凝土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十一、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十二、钢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十三、木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十四、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十五、职民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十六、班组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十七、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十八、架工班(架子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十九、小型机械操作班(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三十、塔吊起重班(起重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三十一、防火消防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三十二、门卫岗位责任制三十三、塔吊司机岗位责任制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和对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2、坚持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的会商制度,每月组织有关成员对施工现场和驻地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期整改,以确保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驻地处在可控状态;3、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随着施工生产进度、工艺要求、地质条件等因素的不断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