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技术法规和标准对江苏主要产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江苏是我国的经济大省,也是产品出口大省
2000年全省外贸出口总额达257
7亿美元,占全国出口总额的10
34%,位居全国第二,其中对欧盟出口48
26亿美元,占全省出口总额的20
65%(统计资料)
加入WTO以后,我省与欧盟的经济贸易往来将更加频繁、更加广泛
而在商品贸易过程中,技术法规和标准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如果重视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运用,将有利于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反之,如果运用不当或对之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重视,则技术法规和标准很容易成为贸易中的绊脚石
因此,加强对欧盟技术法规和标准的研究,促使我省企业积极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努力消除对欧贸易中的技术壁垒,扩大产品出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课题将从欧盟的技术法规和新方法指令入手,概要介绍其内容及所涉及的产品范围,分析其对我省产品出口欧盟的影响
在此基础上,再分阶段对机电、轻纺、农产品等重点出口产品分专题作进一步分析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为我省出口企业及有关部门提供有益的帮助
同时,编译整理相应的新方法指令及其涉及的协调标准目录,供出口企业参考
一、欧盟技术法规和标准概况1、欧盟及欧盟法规概要欧盟即欧洲同盟(EuropeanUnion-EU)的简称,它的形成起源于1950年5月9日的“斯库曼声明”,即法国外交部长罗贝尔
斯库曼(RobertSchuman)提出的,为了维护和平,必须建立一个有组织有活力的欧洲这一行动计划
在这一声明的倡议下,1951年4月18日,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在巴黎缔结了《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这就是现今欧盟的最早组织,称为欧洲煤钢共同体
1957年3月25日,这六个国家又在罗马签订了《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合称为《罗马条约》
这三个共同体建立以后,由于某些机构设置重叠,不利于经济领域的相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