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县教育系统规范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的实施意见职称申报材料是教师申报评审(含转评)、确认、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县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职称评审材料真正做到真实、清晰、齐全和规范,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材料的意见(试行)》(渝教职改[2004]3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将申报材料的有关要求作如下说明
一、各类人员所需提供的材料(一)职称评审(含转评)所需的材料1、资格类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学历(含参加工作时的第一学历和参加工作后所取得的学历)证书或中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任现职来连续聘任)原件及复印件;③教师资格证书(实验技术系列除外)原件及复印件;④计算机考试有效成绩或免试情况说明(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⑤外语考试有效成绩或免试情况说明(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⑥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⑦按现任职务规定的任职年限(高级讲师、中学高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近5年;讲师、中学一级教师近4年;小学一级教师近3年,中学二级教师近2年;中学三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近1年,下同)提供合格的经县教师进修学校审查和县教委审核签章的继续教育证书或继续教育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⑧如系单位行政领导(指正、副校长)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要填写《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附表二);⑨如系破格申报高、中级职务的,要提供《破格晋升()系列()级职务审批表》(附表三)
2、业绩类材料①、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实绩、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实验报告、教学成果总结、课题结题总结、教学案例、制作课件等等(各类成果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