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本和韩国饲料安全监管的主要做法(一)政府高度重视
近年来,日本和韩国相继发生的“疯牛病”、“口蹄疫”等重大事件已经引发了一系列经济、政治问题,两国政府从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生产源头着手,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了饲料安全监管工作
日本内阁成立了饲料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农林水产省成立消费安全局,科学饲料协会成立饲料安全评价委员会,全面协调饲料安全管理,重点解决“疯牛病”等问题引发的后遗症,认真研究和解决饲料与养殖生产中使用抗生素造成的耐药性问题,规范允许在饲料中使用的化学合成添加剂并强化监管
韩国总统亲自过问饲料和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立了由国务总理主持的饲料和食品安全管理议会,强化了农林部和国立农产物品质管理院的职能,进一步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和“口蹄疫”疫病防治
饲料是生产动物源性食品的物质基础和质量安全的源头,直接关系着国民健康、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饲料安全就是食品安全的理念在两国政府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
(二)管理法规完善
日韩两国是世界上饲料法制化管理模式较为先进的国家,饲料管理法律体系齐全配套,法律制度设置比较科学、合理和严谨
日本于1953年颁布《饲料安全法》,经过50多年的11次修改,现已形成从饲料原料生产(进口)、饲料加工、经营和使用,以及新产品审定、企业登记与变更、饲料标准、监督检查和处罚的完整饲料法律体系
为适应《饲料安全法》的不断修改和变化,日本农林水产省及时公布了饲料安全法相关的5个配套法规,增强了该法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韩国于1963年颁布《饲料管理法》,经过1981和2001年的全面修改,现已形成了独特的韩国式饲料法律体系
针对主要饲料原料靠进口和饲料企业大而少的实际,韩国饲料法设置的企业准入门槛比较高,原料质量监控严格,处罚力度较大,但对饲料的生产、经营、使用要求规定比较原则,重点突出原料的进口管理和产品的品质监管
韩国的饲料法律体系由一个《饲料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