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韶关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指标评估说明分值自评分市评分好一般差组织领导20分领导责任6分将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创建工作以听取汇报和查阅有关资料为准210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突出问题,组织推动创建工作以听取汇报和查阅有关文件及会议记录为准10
50主动与当地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和协调,建立共建机制以听取汇报和查阅资料为准10
50师生员工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在90%以上;校(园)长均获得了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培训证书以现场查问和问卷为准210部门责任6分将创建工作职责、任务、要求分解到岗位和个人,配备专职管理干部以查阅相关制度文件为准210学校各部门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沟通渠道畅通,工作形成联动以查阅相关文件和现场访谈为准210各部门各班级认真组织师生员工参与创建活动;中层管理人员80%以上接受了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培训并获得证书
以听取汇报和现场访谈为准210创建保障8分制定安全文明校园创建规划、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以文本出现为准210创建工作所需经费等各保障条件落实到位以查阅文件资料和汇报为准210建立创建工作的指导、排查、督查机制,注重学校、家庭与社区的共同参与,定期听取家长与社区对创建工作的意见,检查及反馈均能及时以听取汇报、查阅文件材料和现场访谈为准210学校创建工作各类文件、档案等资料齐全以文本出现为准210安全保治安防控14分建立集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学校建立完善校园报警点以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及查阅有关文字资料为准210卫40分寄宿制学校严格落实24小时校园治安巡逻、巡查制度,巡查日志和工作记录详实以查阅文件资料和现场检查为准210建立学校与公安机关、社区治安联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