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1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劳动保护,做到安全生产,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企业劳动安全条例”和“四川省工矿企业劳动安全监察和违章处理办法”的通知,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根据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望我公司全体职工认真执行
第一章:对公司经理、项目经理、生产、技术、质检办公室制定以下措施第一条:对公司经理、项目经理,必须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配合专职安全技术人员(所配备的人员必须是尽职尽责,对本企业的广大职工有利的),职工在100以上的应配各专职技安员2人,若公司经理、项目经理不按有关规定配备人员,其事故频繁,又无人负责,造成职工安全及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应处本月工资的5%—10%的罚款,并停发当月奖金,超过5000元的,处本人本月工资的25%—50%的罚款,并停发3—6月的奖金
第二条:生产、技术部门对每个大、中、小工程和单位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设计和施工方案都必须针对工程的特点,施工的方法、使用的电机设备等具体情况,研究编制安全技术保护措施,开工前必须向参加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措施交底,做到人人心中有数,技术部门应会同生产部门向施工队施工组交底、施工组应向班组长交底,如技术部门无施工组织设计,发生事故应由技术部门负责,生产部门与施工队,施工不给广大参加人员进行施工前的详细安全措施交底,发生事故应由生产部门和现场施工负直接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内,罚本人本月工资的5%—20%并停发1—3个月的奖金,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0元的,罚本人本月工资的25%—50%的罚款,并停发3—6个月的奖金
第三条:公司质检科人员:一、任务:1、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制订工作
2、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