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文件国同塔煤〔2011〕号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大同市南郊区煤炭工业局:为认真贯彻省、市、区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扎实开展国投大同塔山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基础管理,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企业安全发展,确保全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11]1号)为核心,以开展“安全生产年”为契机,建立“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深入开展“双基”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三深化”、“三推进”和“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突出现场管理,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行精细化管理,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建立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确保企业持续、健康、稳步地向前发展
二、总体思路树立人本至上的新思维,生命至上的新境界,法规至尊的新标准,做到“百密无一疏”,实现人、机、环和谐统一的新理念;坚持“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原则,努力做到“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的发展思路,努力创建“人员零损伤、系统零缺陷、设备零故障、管理零漏洞”的本质安全型企业
三、2011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目标1
杜绝死亡事故
重伤控制指标:煤矿2人
轻伤控制指标:煤矿5人
矿井杜绝水、火、瓦斯、顶板、煤尘、机电运输等重大非人身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