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安全环保监理细则12
1安全监理方针、任务及目标12
1安全监理方针安全文明施工,是通过对生产因素具体的状态控制,使生产因素不安全的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不引发为事故,使施工项目各方效益目标的实现得到保障
同时安全文明施工也是施工项目重要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安全监理方针就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要求各施工单位贯彻落实执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与精神,严守安全规章,力争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2安全监理任务监理安全控制工作主要是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作业环境的防护工作
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组织文明施工,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危害性和操作过程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及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鼓励采用安全、先进、合理的新工艺和新技术,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施工
监理处采用集中联合、日常督导和专项内容等多种形式对项目经理部进行联合检查,要求项目经理部积极配合;监理处安全监理工程师经常深入现场,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监督,防范危险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杜绝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监理工程师发现安全隐患,通知落实项目经理部进行整顿解决;安全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就建立安全检查记录
3安全监理目标安全生产目标要求是:1、无重大行车交通责任事故(一次事故死亡三人及以上或重伤十人以上);2、无重大船舶交通责任事故(一次事故死亡三人及以上或重伤十人以上);3、无重大职工伤亡责任事故(一次事故死亡三人及以上或重伤十人以上);4、无重大设备责任事故(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及以上);5、无重大急(恶)性责任事故(一次中毒事故死亡三人及以上或重伤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