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疫苗事件XX市医学会案法庭发言关于XX市医学会委托合同纠纷法庭陈述书本人赵国平,XX省XX县区原相乡河口村农民,系本案原告。一、原告的诉讼请求撤销XX市医学会关于中止医疗事故争议的决定。本案诉讼费用全由被告自行承担。2011年10月22日,原告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条,向XX县区卫生局提交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2011年10月底,XX县区卫生局将该申请向被告移交,依规提起了这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2011年11月2日,原告向被告缴纳了委托鉴定费2500元,构成了委托合同关系。2011年12月12日,被告就原告丢失就医挂号本为由,以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为名,将预防接种事故鉴定长期中止至今。2015年5月6日,原告向XX市XX县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原告认为原告已提供女儿赵梓玉的住院病历、脑电图、ct、预防接种本等等材料及疫苗存储运输过程存在违反技术操作规程证据,就医挂号本已不是医疗事故鉴定的必要材料。请求法院撤销XX市医学会关于中止赵梓玉与XX县区矾石沟矿医务所医疗事故争议的决定。2015年5月12日,XX市XX县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提起的民事诉讼,并确定2015年6月10日开庭审理这一委托合同纠纷案。二、委托被告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1、委托鉴定事项:(1)是否带病接种乙脑疫苗后导致病情加重。(2)是否继续接种流脑疫苗后导致病情恶化。(3)是否属于严重的医疗事故。2、提交的证据证明:(1)患儿出生健康。原告女儿赵梓玉出生于2005年12月23日身体正常、健康。出生后即按时、按要求接种了各类疫苗附(儿童免疫接种记录本)。第1页共5页(2)首次带病接种疫苗后病情加重。XX市预防接种预防接种调查诊断结论书显示,原告女儿赵梓玉2006年10月9日去XX县区妇幼保健院诊断为:抽搐原因待查1脑部疾患2癫痫。2006年10月15日,接种医生按照XX省卫生厅(现为XX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6年8月11日下发的晋卫疾控【2006】26号文件和2006年5月22日下发的晋卫疾控【2006】21号文件要求,接种了标有“山西cdc专用字样”的武汉生物制品所生产的vero细胞乙脑二类疫苗(批号:200512051-4)。接种疫苗前医生未询问孩子健康状况。XX市预防接种预防接种调查诊断结论书显示,患儿母亲自诉,孩子打乙脑疫苗半个月后发病,其症状是在床上玩耍时跌倒,爬不起来。2006年11月16日经XX省儿童医院诊断为癫痫。(3)再次带病接种疫苗后病情恶化。2006年12月5日又给原告女儿赵梓玉接种了兰州生物制品所的流脑疫苗,批号20060201,接种疫苗前医生未询问孩子健康状况。2006年12月18日,病情恶化再去XX省儿童医院治疗,诊断为婴儿痉挛症。被鉴定为一级智力残疾。(4)疫苗长时间脱离应有的存储环境。XX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疫苗存储运输存在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实施疫苗贴签违法操作,人为将疫苗长时间脱离应有的存储环境,内容见中国经济时报《山西疫苗乱象调查》及向法院提交的有关证据。(5)预防接种医生违反了规范。预防接种医生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受种者已经患病,医生在实施接种前,未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更无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盲目接种乙脑疫苗后病情加重,此后继续接种流脑疫苗后病情恶化。3、依规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原告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条,向XX县区卫生局提交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2011年10月,XX县区卫生局将该申请向被告移交,依规提起了这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2011年第2页共5页11月2日,原告向被告缴纳了委托鉴定费2500元。三、原告已具备的鉴定材料1、预防接种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书2、XX市预防接种预防接种调查诊断结论书3、出生证、预防接种证5、XX县区妇幼保健院诊断建议书(2006-10-09)4、原告妻子张永梅出生赵梓玉病历(2005-12-23至2005-12-26)5、XX省儿童医院脑电图及诊断报告(2006-11-16、2006-12-18、2007-10-22、2008-4-17、2008-5-28、2008-07-03、2008-08-25)6、XX省儿童医院ct及诊断报告(2006-11-16)7、山西医科大学第三医院第一次住院病历(20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