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银行某某部门合规文化宣讲稿合规文化宣讲稿之三案件猛于虎案防重如山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今天宣讲的主题是。案件猛于虎,案防重如山。前不久,有位多年从事银行管理工作的老同志颇有感触地说:对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的银行而言——案件猛于虎,案防重如山。乍一听,此话说得似乎有点悬乎。但仔细一想,这句话的确切中了银行经营管理的要害。试想:一家银行不管你曾取得过多么骄人的业绩,也不管你曾书写过多么华丽的篇章,倘若发生案件,尤其是发生了那种“惊天”的大案要案,轻者,过去的一切所谓“业绩”、“华丽”都将毁于一旦;重者,千百万人辛勤构筑的金融大厦将为之蒙羞。甚至彻底走向毁灭……回顾银行的发展历程,可以说,这样的案例屡见不鲜。一个个令人瞠目的案件,一再向我们敲响警钟。2006年12月,对于农行重庆江北支行的员工秦世源来说,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暗淡日子。他因内外勾结诈骗存款400万元,给农行造成经济损失,被农行给予开除处分。2007年9月,被X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秦世源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7年。面对无情的判决,他发出这样的忏悔:“我对不起组织多年的培养,对不起家庭,更对不起我年迈的父母……”然而,悔之晚矣。秦世源作为一名农行的员工,并非完全不清楚越轨而行,违规操作的危害,但他思想蜕变,铤而走险,经不住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的腐蚀拉拢和“糖衣炮弹”的诱惑,利令智昏,丧失了一个银行工作人员应有的警惕和职业道德素养,被不法分子利用,充当帮手,成了犯罪分子骗取银行资金的一枚可悲“棋子”,也使自己走向了犯罪的深渊。1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秦世源由此走上犯罪之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当然是他咎由自取。但此案给农行带来的经济损失,给他自己留下的心灵创伤,尤其是给农行声誉造成的负面影响却是难以估量。第1页共3页也许你会认为,上述案例虽然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但在农行这样的大家庭里,像秦世源那样道德意识差,胆大妄为,明知故犯,强行违规的人毕竟是少数,而且他的所作所为,离我们的行为准则和底线相去甚远。那么,再让我们看看发生农行XX市分行原营业部主任陈有帆违法发放贷款17675万元的案件。市分行营业部原主任陈有帆,抵不住金钱物欲的诱惑,无视规章制度、丧失原则、严重失职渎职,于1996年10月至2002年4月,累计先后违规向其弟弟陈有勤开办和投资的大江公司和向远东磁性材料公司发放贷款17675万元,贷款余额4286万元,欠息649.7万元。由于借款人、保证人经营均已停止,贷款本息难以收回,形成了重大损失风险。陈有帆任职期间,习惯于独断专行,长期个人说了算,民主作风差,权力失去监督制约,造成贷款管理失控,违规放贷额度不断增加,信贷风险加剧,最终给农行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教训十分深刻。陈有帆违法发放贷款案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而是长期以来放松管理、权欲膨胀的必然结果。2005年,陈有帆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被农行“双开”,对该案涉及的相关责任人共14人分别给予警告至开除处分,其中开除公职3人,留用察看3人,撤职1人,记大过、记过、警告7人。令人可悲的是,陈有帆违规发放的贷款要经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等多个环节,而没有一个环节防控住风险,规章制度在每一个环节都执行不力,甚至有章不循,使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最终导致案件的发生,教训实在深刻。而参与违规作案的大多数人说出的理由,简直让人不可思议:害怕领导不高兴,从此不被领导器重,影响自己未来的“前途”。在这种低级价值观的主导下,更为荒谬的奇谈怪论应运而生:管他合规不合规,只要领导高兴让咱做,咱就去做。正是在这种谬论的影响下,陈有帆的越轨举动不但无人管、无人问,更谈不上有人主动抵制或报告,致使那些故意违规者的胆子越来越大,在违规的泥淖中也越陷越深,直至难以自拔——多行不义必自毙。到头来,他们中的许多人第2页共3页只能落得身败名裂,人去财空的可悲下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涉案人员谁又能逃脱应有的惩罚呢。常言道:一失足成千古恨,然而,世上最难买得到的东西也许非“后悔”二字莫属。案件猛于虎,案防重如山。一个个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