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张洪波:版权保护是数字出版产业发展基础2011-04-0810:44:04来源:中新网网友评论0条在整个数字出版产业链中,内容的版权授权运营是产业发展的关键。无论是传统出版社、文化公司、作者,还是数字出版技术提供商、数字出版运营商和数字出版集成商,如果不解决著作权人的授权问题,就不能数字化复制、通过网络使用、传播版权作品,否则,数字出版产业链就会有较大的侵权风险,并且要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离开数字出版内容,数字出版产业就无从谈起,数字出版就是海市蜃楼,空中楼阁,就是“无米之炊”。另外,处在高速发展时期的数字出版产业,任何模式都是不定论,无限更新的技术和阅读方式需求总在激荡着人们的思想。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一些新的数字版权也受到一些人的反对。但我们相信随着数字阅读的受众日渐广泛,社会思想水平的不断进步,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和版权保护技术都会得到综合提升。版权保护: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基础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数字出版产业的版权保护现状在我国,以手机出版、电子书(或称电纸书)、数字图书馆、卫星传输以及其他多媒体业态为主的数字出版产业表象如火如荼,但是热中有比较大的隐忧,版权保护现状不容乐观。大体情况如下:1、数字出版商业模式不成熟,产业链利益分配不均衡,权利人产生严重的信任危机。数字出版被宣传得很热,但是很多作家因为没有从数字版权中得到收益或者收益很少,而不愿意授权数字版权。很多出版社面对数字出版束手无策,无所适从,不知道如何介入数字出版,如何从数字出版要效益,如何摆清楚数字出版于传统出版的利益关系。可能没有一位作家敢站出来说,或者没有哪个大的出版社站出来说,一年从数字出版中拿到多么可观的经济回报。主要原因在于数字版权的利润分配不平衡,产业链间分工模糊,包括作者和出版社这些权利人,都不能从电子书当中获得合理的回报,侵权盗版现象严重。2、数字版权概念不统一,数字版权归属理不清,传统出版业面临考验。数字出版主要涉及著作权人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第3页共7页第2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7页获得报酬权。“数字版权”、“电子版权”、“多媒体权”概念不统一。据文著协的不完全统计,在580多家出版社中,真正做数字出版的很多,但是出版社拥有数字版权的比例平均在20%左右,有的出版集团才10%。所以,出版社与数字出版商合作授权,蕴含着很大的侵权风险。因此,传统出版业在向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如何有为、有位,需要仔细思量,需要战略考量。3、授权通道不畅,作家和出版社与数字出版商作为市场的双方对接难,缺少数字版权交易平台,海量授权授权难以解决。4、数字侵权纠纷不断。很多数字出版企业利欲熏心,利字当头,从成立之初就以高科技为幌子,以攫取权利人利益为代价,有的以取得授权成本太大或者无法获得授权为由,大肆侵权盗版,外国翻译作品、教材教辅和儿童文学作品的网络侵权很严重。5、网络侵权纠纷赔偿难以计算,对网络侵权盗版的打击力度不够。国家对于网络授权没有统一的使用费指导标准,各地法院对于此类案件判决赔偿的数额不一致,权利人维权成本高,而获赔很少,甚至是赔本打官司。对解决数字出版产业版权授权的建议第4页共7页第3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7页1、对于著作权人而言,我的数字版权我做主。数字版权需要作者自己的关心和爱护,因为前景光明,收益也会很高,对纸质图书会有比较大的推动作用。不要轻信数字出版企业的忽悠和承诺。2、数字出版企业要遵循“先授权,后使用”的基本原则。授权合同要约定清楚,数字版权的概念和授权条款约定要具体准确,要符合法律规定,必须明确权利种类、使用方式、传播载体和传播媒介,尤其要约定分成比例,保证日后收益。任何出版社与作家签订图书出版合同时,数字版权要约定清楚,出版社可能会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