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家电下乡监管方案根据省财政厅、商务厅《转发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加强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财明电〔201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监管活动”实施方案。一、扎实推进“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监管年”各项活动全面开展财政部、商务部己明确将2012年作为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监管年。按照“三方便、一维护、一确保”(方便群众购买、兑付、维修,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安全)的总要求,全市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加强监管、防止骗补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分阶段全面开展监管年活动。(一)宣传发动。2月10日至2月20日,我市将全面部署“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监管年”各项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召开各种不同层次会议,部署监管年各项活动,形成工作合力。市家电下乡、以旧换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联合督察组(见附件1),负责指导和督察本次活动的开展。(二)集中检查。2月21日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开展“家电下乡防治骗补突击检查月”活动,严肃查处各类骗补行为,全面规范家电下乡、以旧换新市场秩序。(三)建立机制。4月1日至年底,各县、区要针对各类骗补行为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强化措施,建立健全防治骗补行为的长效机制,长抓不懈。(四)督查验收。4月至8月,市联合督察组将根据各县、区突击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对各县、区的防治骗补工作进行督查、验收,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五)总结提升。9月至12月,各县、区要针对省、市督查组的反馈意见,进一步改善不足之处;同时,要对监管年活动的开展进行全面总结,注意吸取防治骗补经验,强化对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监管。12月10日前,将全年工作总结上报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检查突击月活动和监管第1页共5页年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家电下乡工作考核之中。监管年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县、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在人员、车辆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各项活动有效开展。二、深入开展“家电下乡防治骗补检查突击月”活动“家电下乡防治骗补检查突击月”活动是今年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监管年活动的重中之重,各县、区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活动。(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县、区财政、商务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经信、工商、税务、物价、质监、公安等相关部门,组织精干力量,并抽调中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成立检查小组,于2月21日至3月31日开展“家电下乡防治骗补突击检查月”活动。(二)全面检查,突出重点。各县、区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及省里有关要求,对所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可视情将检查范围扩展至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回收网点,找出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严查各种骗补行为,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建立产品进销存台帐,标识卡管理是否规范,代垫直补的手续是否齐全、有效,申领补贴的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合规,家电以旧换新的各项操作是否规范等。各县、区要认真填写《省“家电下乡防治骗补检查突击月活动情况表》(见附表2),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当场记录,并作为处罚责任主体的主要依据。(三)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各地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把关,认真摸排,做好骗补行为的认定工作。凡销售网点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即可认定为骗补:1、以非家电下乡产品作为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并以此向财政部门申领补贴的。2、抽取、私自购买、违规申领、倒卖、伪造标识卡,或者通过上级奖卡、返卡等违规形式获得标识卡,并以此向财政部门申领补贴的。3、私自留取、复印、收购农民或国有农林场职工等补贴对象身份资料,并以此向财政部门申领补贴的。第2页共5页4、未实际销售而虚开发票,并以此向财政部门申领补贴的。5、按照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代垫直补申领委托书填写的农民身份资料,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查实农民未购买产品,且网点获得清算补贴的。6、其他形式的骗补行为。对于检查发现网点存在骗补行为的,要立即收回密钥,关闭系统,停售家电下乡产品,并深入调查,报市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按以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