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整治方案及措施XX省公安局消防局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消防支(大)队、消防监督处(科),防火部重点一处、重点二处;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管理单位:2011年10月28日,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传发〈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公传发[2011]595号)(见附件1),部署从2011年10月28日至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已竣工投入使用、已完成节能改造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XX省公安局消防局、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结合实际共同制定了《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联系人:XX省公安局消防局,魏毅宇、郑红梅,电话82215442、82215446;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陈明、吕向东,电话59958532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传发〈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有效消除XX省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已竣工投入使用、已完成节能改造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确保专项整治与“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2号行动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XX省公安局消防局与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成立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XX省公安局消第1页共14页防局谭林峰副局长、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张农科副主任任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别设在防火部建审处和XX省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推动落实和情况反馈等工作
各消防支(大)队、消防监督处(科),各区县建委、房管局相应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