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促进生猪屠宰管制工作执行方案为了切实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食肉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猪屠宰管理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十分重视,市委、市政府一直把“放心肉工程”放在重要位置,明确生猪屠宰管理继续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我区也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为组长,相关单位、乡镇和办事处为成员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发改局
各乡镇、办事处和区属有关部门要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责任,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各尽其责,各尽所能,服从全区大局,形成群体合力,确保区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100%,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市级定点屠宰企业
严禁私屠滥宰;严禁未经检疫、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猪肉上市销售;严禁加工销售病死猪肉;严禁集体食堂、餐饮户、宾馆等用肉单位购买使用非市级定点屠宰场的猪肉及产品,确保市民食肉安全
二、严格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制相关管理部门要在区生猪屠宰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各司其责,按职能分工做好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
1、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按照“属地管理、行业规范、责任明确、分块负责”的原则,负责牵头联合发改、公安(交警)、卫生、工商、农业、环保、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加大对区政府所在地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猪肉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生猪产品100%来源于市级定点屠宰加工企业;加大对乡镇第1页共3页集中屠宰点的巡查力度,确保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5%
对没有履行好自己职责的单位、乡镇和办事处,由区生猪屠宰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