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事局文件青人办发〔2008〕197号关于公布2008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办理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市人事局,市直及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50号)要求,现将2008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合格标准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专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二、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询考试成绩,网址:http://www
三、证书办理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收取合格人员(附件1)的准考证、两张照片(一、二寸各1张,与准考证同底版,一张贴在登记表照片处,一张办理证书用),填写《资格考试登记表》和《2008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2、3,可直接在青岛人事政务网http://www
cn/或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http://rsks
cn/“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打印使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11月3至7日由主管部门统一到考试中心(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1101房间)办理资格证书
资格证书工本费7元/本
2008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2
资格考试登记表3.2008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二○○八年十月二十日主题词:考试合格标准通知青岛市人事局办公室2008年10月20日印发附件1:2008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姓名工作单位专业禚百田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