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开展行政权力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保证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增强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为基本要求,以制度创新为着力点,以监督制约为保障,促进依法行政和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为改革发展稳定和构建和谐*保驾护航。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依法实施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二是坚持全面真实原则。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都应如实地公开,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三是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办事,不搞形式主义;四是坚持便于监督的原则。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强化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三、目标任务按照省、市“全面开展、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要认真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职权目录和流程图,重点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工作,认真做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动态公开。同时,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和进程相一致,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及构建和谐*相衔接,逐步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的层次和水平,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成为一项施政的基本制度,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第1页共5页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要不断地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畅通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四、工作重点和要求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必须围绕行政权力配置、运行和行使结果,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部位入手,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清理审核必须依据党和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对我局拥有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项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审核。一是全面清理。各处(室)、执法大队,要根据法定授权和依据确定的职责及本单位“三定方案”,对所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登记。清理的范围包括本单位行使的专门职权,也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工友职权:即包括以本单位为主要执法主体行使的职权、也包括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实施执法行为的职权。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业职能部门依法对本单位的清理情况进行审查,其审查的内容包括:行政权力类别、名称、依据等。要确保清理结果全面、真实、合法、准确。在清理过程中不得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二是确认申报。行政权力清理结果经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查后报局领导班子会议,对清理情况进行研究确定,经确认签署意见后,向市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申报。其申报的内容包括:清理工作情况及行政权力清理汇总登记表,登记表应按照行政权力类别载明权力的名称、依据及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对不能公开或暂时不宜公开的行政权力项目,必须提供依据,说明理由并在备案前征求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意见。三是审核备案。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的登记表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行政权力的名称、依据及不公开的权力事项。凡无合法依据的,应予以废止;凡职责不清的,应依法予以确定;凡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准予备案;凡无保密依据的,均要予以公开;凡依法必须保密的,不得予以公开。第2页共5页2、编制职权目录根据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的职权项目,编制并公布本单位的职权目录。职权目录要按照行政权力的类别编制,做到分类清晰、编制科学、定位准确。职权目录要载明:1职权名称。所行使的职权名称,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